廖永安,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湖南安化人,毕业于湘潭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湘潭大学中非研究院院长。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两届)。
1997年6月,廖永安在湘潭大学留校任教。1998年、2001年、2004年先后破格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2005年起,先后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2010年至2011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做访问学者。2015年7月任湘潭大学副校长。2018年4月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挂职)。2021年3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2023年12月任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25年2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2025年3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他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教学研究。
截至2025年3月,廖永安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次)、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中国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最高检全国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方德法治研究奖一等奖等奖励40余项。
中文名 | 廖永安 | 学 位 | 博士 |
|---|---|---|---|
性 别 | 男 | 学 历 | 研究生 |
国 籍 | 中国 |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 | |
民 族 | 汉族 | ||
籍 贯 | 湖南安化 | ||
出生日期 | 1972年1月 | ||
毕业院校 | 湘潭大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 |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
人物履历
学习经历
1990年—1997年,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就读,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200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2004年—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0年—2011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做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97年06月,留校任教;1998年、2001年、2004年先后破格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
2005年起,先后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5年08月—2021年02月,任湘潭大学副校长(其间:2018年04月—2019年02月挂职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
2021年03月—2023年12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
2023年12月—2025年02月,任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二级警监;
2025年02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
2025年03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2025年10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湘潭大学中非研究院院长。
担任职务
兼任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湖南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
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基地主任
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
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等职务
职务任免
2025年3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廖永安同志任湘潭大学校长,免去其湖南警察学院院长职务。
职务分工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分管党政办、审计处。联系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法学学部。
主要成就
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教学研究。
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以及其他省部级项目30余项。在《求是》《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人民日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80余篇。
出版学术专著《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民事诉讼理论探索与程序整合》《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Mediation and Law in China(劳特里奇出版社Routledge),以及主编《湘潭大学诉讼法文丛》《如何当好调解员从书》《中国调解研究文丛》等著作教材30余部。
所获荣誉
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获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两届)
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
荣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
宝钢优秀教师奖
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方德法治研究一等奖
最高检全国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
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奖励4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