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华,男,1981年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县,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澳门科技大学访问教授,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江西省百千万人才,江西省青年井冈学者,上海市东方学者青年拔尖人才,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环境犯罪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兼任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赣锋锂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近年来,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11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各2项,司法部项目3项,其他各类省、部级课题10余项;出版个人学术专著《犯罪既遂问题研究》《刑法文化解释》《转型期刑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实证研究》3部;研究成果获江西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次)、二等奖(3次)、三等奖(1次),获江西财经大学十大杰出青年、江西财经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首届我最喜爱的研究生导师等荣誉;代理过诸多有影响性的刑事案件。
中文名 | 徐光华 | 职 业 | 教师,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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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男 | 职 称 | 教授 |
国 籍 | 中国 | 专业方向 | 刑法学 |
出生地 | 江西省南昌县 | 学术代表 | 作转型期刑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实证研究 |
出生日期 | 1981年 | ||
毕业院校 | 武汉大学(博士) | 公众号/视频号 | |
学位/学历 | 博士 |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
主要成就 | 江西省百千万人才 | ||
上海市东方学者青年拔尖人才 | |||
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 |
研究领域
中国刑法、经济刑法
学术理念
刑法学研究应建立在本土文化基础之上。
教育经历
2005—2008年在武汉大学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刑法学专业)。
工作经历
2008—2011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自2005年起,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2010年晋升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晋升教授,2017年晋升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东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赣锋锂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科研成果
论文类
1.《刑法解释视域中的民意考量》,载《刑法论丛》第16卷。CSSCI
2.《刑法解释立场的历史考察》,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2期。法律类核心
3.《死刑适用中的民意考量》,载《法制日报》2008年1月21日理论版。法律类核心
4.《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思考》,载《检察日报》2007年11月5日理论版。
5.《罪刑法定视野下的刑法扩张解释之度》,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5期。法律类核心
6.《经济犯罪之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载《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2期。CSSCI,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7.《犯罪对象问题研究》,载《刑事法评论》第20卷。CSSCI
8.《犯罪既遂、未遂与我国刑法分则之规定》,载《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1期。CSSCI
9.《危险犯排除危险状态之定性研究》,载《检察日报》2009年2月2日理论版。
10.《危险犯之排除危险状态定性分析》,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3期。法律类核心
11.《论转化型抢劫型罪的主体》,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5期。CSSCI
12.《论我国刑法分则的立法模式》,载《刑法论丛》第18期。CSSCI
13.《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1期。CSSCI。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0年第5期全文转载
14.《应加重对行贿人员的处罚》,载《检察日报》2009年7月31日。
15. 《刑法解释视域下的“自愿处分”》,载《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8期。CSSCI
16. 《刑法文化解释的再提倡》,载《刑事法评论》2011年第2期。CSSCI
17. 《刑法解释视域下的民间法》,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10期。CSSCI
18.《刑法文化解释问题研究》,载《武汉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CSSCI
19.《民意、媒体对刑事司法影响的考察——以两起捡球案的同案异判为例》,载《法商研究》2012年第6期。CSSCI
20.《刑事和解的刑法文化解释》,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2年秋季卷。CSSCI
21.《刑法文化解释视域下的婚内强奸》,载《刑法论丛》第31卷。CSSCI
22.《从现实的社会文化看亲亲相隐原则回归的意义》,《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2年第5期全文转载。原载《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23.《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应坚持所有权说——以取回自己所有而被他人占有的财物为例》,载《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3期。CSSCI
24. 《典型案件的同案异判看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3年第1期。CSSCI
25.《弱势群体犯罪视角下的刑事司法与民意》,载《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CSSCI
26.《典型案件的同案异判看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载《法学杂志》2013年第4期。CSSCI
27.《公众舆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扩张适用》,载《法学家》2014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28.《从影响性刑事案件反映的社会问题看刑事司法与民意》,载《法学杂志》2014年第9期。
29.《论我国税收犯罪的刑事政策》,载《税务研究》2014年第10期。
31.《从犯罪主体的身份特征看刑事司法与民意》,载《刑法论丛》2014年第4期。
32.《多元视域下的刑事司法与民意》,载《刑事法评论》2014年第2期。
33、《从影响性刑事诉讼中犯罪主体的身份看司法与民意》,载《暨南学报》2015年第2期。
34.《“公开盗窃说”质疑》,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35.《个案类型特征视阈下的刑事司法与民意》,载《法律科学》2015年第6期。
36. 《“以刑制罪”视阈下财产罪保护法益的再认识》,载《中国法学》2016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37.《民意对影响性刑事个案判决结果影响的实证考察》,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7年第1期。
38.《刑法分则中罪后行为对刑事责任的减免》,载《刑法论丛》2017年第1期
39.《“以刑制罪”视阈下绑架罪的定性与量刑——对大样本绑架释放人质案件的实证考察》,载《政法论坛》2018年第5期。
40.《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扩张适用下对绑架罪的再认识》,载《中国法学》2020年第3期。
41.《消费领域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实务考察与理论再塑》,载《政治与法律》2022年第10期。
42. 《金融诈骗罪特别从宽于诈骗罪的再认识》,载《中国法学》2024年第1期。
著作类
1.《犯罪既遂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专著)
2. 《刑法文化解释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专著)
3.《转型期刑事司法与民意互动的实证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4.参编:《妨害金融管理秩序一本通》,莫洪宪主编,中国长安出版社2007年版。
5.参编:《法学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6.参编赵秉志主编:《刑法30年专题整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7.参编赵秉志主编:参阅案例研究 刑事卷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8.参编,赵秉志主编:《刑法修正案七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课题类
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刑法适用与民意互动的实证研究》,主持人。2011年立项。
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财产犯罪“以刑制罪”的审判实践、立法梳理和理论解读》,主持人。2017年立项。
3.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文化视域下的刑法解释学——刑法解释学困境的新路径》,主持人。2010年立项,2013年结项。
4.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财产犯罪基本问题的案例梳理》,主持人,2015年立项。
5.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弱势群体犯罪视角下的刑事司法与民意》,主持人。2011年立项。
6. 司法部一般项目:《典型刑事疑案同案异判的实证考察》,主持人。2012年立项。
7. 司法部一般项目:《财产犯罪审判实践中的“以刑制罪”》,主持人。2016年立项。
8.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死刑适用与民意互动的实证研究》,主持人。2011年立项。
9.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自媒体时代下的刑法适用与民意》,副组长,2012年立项。
10.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我国海外投资法律制度问题研究》,副组长,2006年5月结题。
1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课题:《刑法解释立场问题研究》,负责人,2008年结题。
12.《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与刑法学教学改革》,江西省教学改革课题,负责人。
1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完善我国反腐败法律制度之对策研究》,副组长,2008年结题。
14.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课题:《社会服务刑研究》,副组长。
15.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课题:《老年人犯罪研究》,副组长。
16.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刑法解释论》,副组长。
1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法修改问题研究》,副组长。
18.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转型时期弱势群体犯罪的防控研究》,副组长。2011年立项。
法学实务
专注于刑事案件,代理诸多全国有影响性的刑事案件,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诸多全国有影响性的刑事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1.广东省XXX知识产权公司董事长李XX涉合同诈骗罪,后作不起诉处理。
2.广东省XX公司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洗钱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对洗钱罪不起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洗钱罪作了不起诉决定。
3.江苏省南京市林某某涉销售假药罪,系外交部交由南京市处理的案件,出具意见要求改判非法经营罪,共6名被告人,均由一审十年左右有期徒刑改判为非法经营罪,刑期大致减半。
4.江西省鹰潭市肖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法院采纳意见,最后判处各行为人仅罚金刑。
5.江西省赣州市赖某某保险诈骗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不起诉处理。
6.江西省抚州市某公司董事长应某某骗取贷款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将原量刑建议七年有期徒刑调整为十个月有期徒刑。
7.湖北省陈某组织卖淫案,法院采纳了部分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为羁押时间略长(三年七个月),较原有量刑建议七年减半。
8.江西省九江市陈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作不起诉处理。
荣誉奖励
1.教育部多媒体课件二等奖(2011年)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2011年)
3.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3年)
4.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5年)
5.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7年)
出版图书
相关链接
2、徐光华(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