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建明,男,1966年4月生,汉族,江苏丹阳人,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员。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苏州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2025年3月起)。
姜建明曾任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2014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2020年12月任苏州大学副校长,2022年8月免去苏州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和副校长职务。2022年8月被任命为常熟理工学院院长,2025年3月起任苏州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2025年10月主持苏州工学院廉洁教育基地签约揭牌仪式。
中文名 | 姜建明 | 出生地 | 江苏丹阳 |
|---|---|---|---|
国 籍 | 中国 | 学位/学历 | 法学博士 |
民 族 | 汉族 | 职 业 | 研究员 |
出生日期 | 1966年4月 |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 | |
职 务 | 苏州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 | ||
主要成就 | 高等教育管理、学科建设、产教融合、国际交流 | ||
人物履历
曾任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2009年11月21日,在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动员大会上解读《苏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2012年6月28日,在阳澄湖校区对接工作会议上宣读《苏州大学阳澄湖校区与校部对接工作实施意见》。
2014年7月,被任命为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至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至2022年08月,任苏州大学副校长。2022年1月11日,主持苏州大学2021年度本科教学与科研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2022年8月12日,任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2024年3月14日,接待淮南师范学院考察团,就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等议题进行交流。
2025年3月,苏州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2025年10月22日,主持苏州工学院廉洁教育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并在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致辞。2026年3月19日至20日,带队赴泰州市调研产教融合,并与泰州学院交流办学经验。2026年5月14日,应邀在泰州学院“学科建设年”推进会上作《应用型高校学科建设的思考与实践》专题学术讲座。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主要成就
姜建明在担任苏州工学院校长期间,其主要成就体现在高等教育管理、学科建设、产教融合与国际交流等方面。在高等教育理念上,姜建明着重强调要重视教学学术,加强教学研究,以精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在学科建设方面,姜建明围绕应用型高校学科建设的认知、特征、实践路径及发展思路等维度进行阐述,为学校及同类高校的转型发展提供了参考。在产教融合方面,姜建明积极推动学校与泰州产业深度对接,致力于打造校地合作新典范,服务区域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在国际交流方面,姜建明曾主持以“开放互鉴——中美教育合作:共育英才,深化理解”为主题的中美大学校长对话会,介绍苏州工学院在中美省州大学产教融合发展方面的特色。
主要作品
姜建明于2004年撰写《论诉讼权》,收录于杨海坤主编的《宪法基本权利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发表《试论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于《教育评论》第5期;2025年发表《应用型高校国际化产教融合共同体:实践、挑战与发展方向》于《世界教育信息》第2期。
社会生活
2025年6月11日,姜建明与威斯康星大学斯托特分校校长Katherine Frank在北京共同主持了以“开放互鉴——中美教育合作:共育英才,深化理解”为主题的中美大学校长对话会,回顾中美教育合作成果并研讨国际化人才培养。
2025年10月22日,姜建明参加苏州工学院与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共建廉洁教育基地的签约揭牌仪式并致辞,表示此举是学校廉洁教育的创新举措,旨在通过校地协同共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荣誉奖项
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25周年回顾暨第二十二届学生毕业典礼上,姜建明与威斯康星大学斯托特分校校长Katherine Frank共同主持了“开放互鉴——中美教育合作:共育英才,深化理解”为主题的中美大学校长对话会,苏州工学院荣获“突出贡献奖”和“特别创新奖”。
任免信息
2020年12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任命姜建明为苏州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常熟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2022年7月,拟任本科院校正职,试用期一年。
2022年8月11日上午,苏州大学在天赐庄校区存菊堂召开全校干部大会。会上宣布江苏省委关于调整学校领导班子的决定:免去姜建明同志苏州大学党委常委、委员职务,同时免去其副校长职务。
2022年8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任命姜建明为常熟理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苏州大学副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