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立彪,男,苗族,1950年8月30日生,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偶里乡皆阳村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副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发表过小说、新闻,在《建筑会计》《中州审计》等全国性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多篇。系《建筑工人报》记者,1988 年、1990年至1992年被该报评为优秀记者,主要作品有《同乡情》、《谈承包与管理的关系》、《对单位和责任人处罚应同时并举》《关于国有施工企业集团化有关问题的探讨》等。其中《对单位和责任人处罚应同1996年获河南财经学院大专文凭,时并举》一文获 1994 年全国首届财会统计改革与核算协调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龙立彪业绩编入《中国高级专业干部实绩大词典》,个人传略编入贵州省锦屏县《锦屏人物》。
中文名 | 龙立彪 | 出生日期 | 1950年8月30日 |
|---|---|---|---|
别 名 | 秋实 | 学 历 | 大专 |
性 别 | 男 | 职 业 | 军人、会计 |
国 籍 | 中国 | ||
民 族 | 苗族 | ||
出生地 | 贵州省锦屏县 |
人物经历
1970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次年7月在 00215 部队13连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连队文书
1975年9月提干任团部财务股正排职会计
1978年6月任正连职主管会计
1983年9月获助理会计师职称,10月随00215部队根据中央军委、国务院的命令集体转业,随所在团改编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改编后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
1984年4月任财务科长
1987 年5月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审计科长)
1988年10月获会计师职称
1989年8月调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总部工作
1990年10月任工程局审计处总会计师(副处级)
1992年2月任工程局审计处长
1994年10月获高级会计师职称
1996年获河南财经学院大专文凭
1999年6月任工程局财务处长
2002年2月晋升为工程局副总会计师
人物荣誉
1976年、1980年、1982年在人民解放军00215 部队荣立“三等功”三次
1988 年、1990年至1992年被《建筑工人报》评为优秀记者
1991年被河南省南阳地区行政公署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同年被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由于在企业建立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所开展的审计工作成绩显著,1990年被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评为“审计先进工作者”,1997年9月被特聘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内审干部培训班教授
《对单位和责任人处罚应同1996年获河南财经学院大专文凭,时并举》一文获 1994 年全国首届财会统计改革与核算协调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龙立彪业绩编入《中国高级专业干部实绩大词典》,个人传略编入贵州省锦屏县《锦屏人物》
相关链接
2、龙立彪(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高级会计师)-百度百科